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三批和“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第一批结题验收工作的

来源:张彦   发稿时间:2024-6-28 8:58:00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三批结题材料的通知》《关于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第一批)》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三批和“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第一批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17〕13号、浙高教学会〔2019〕1号、浙高教学会〔2020〕11号文件公布)中已立项尚未结题和撤项的项目。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2.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建设立项项目(浙高教学会〔2023〕1 号、浙高教学会〔2024〕6 号文件公布)中已经完成出版的项目。具体清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申请结题验收,以系列教材立项的须完成全部分册的正式出版。“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第一批结题中尚未完成的立项项目自动延期到下一批次验收。

2.教材作者政治素质过硬。教材主编和参编人员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教材编写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政审意见表(附件2)。

3.教材内容符合新时代要求。教材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体现“培根铸魂、启智增慧”功能,体现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体现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教材编写要遵守知识产权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形式为新形态教材。教材要求以纸质教材为载体,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教材内容线上线下结合。

三、验收程序

立项教材建设项目所在学院(部)组织3位以上专家对教材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和学术关,出具验收结论,结果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教务处在学院(部)审查的基础上,成立验收专家小组,审查教材编排质量、使用情况和结题规范等,决定是否验收通过,并将验收结果报送省高教学会。结题分为合格、不合格两档。学校验收合格,并经省高教学会教材分会审议通过,将被认定为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和“十四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教材;未通过验收者,将被取消立项资格。

四、结题材料

正式出版的教材、《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2)。教材信息如有变更,同时提供《教材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5)。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于7月1日前将结题材料电子稿发教务处舒馨月浙政钉,同时将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结题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舒馨月,联系电话:8028791。

 

附件:1.待结题教材建设项目清单

   2.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

   3.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书

   4.验收结果汇总表

   5.教材信息变更申请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26日